近日,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医馆建设 加强中医医师配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推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解决少数中医馆尚未配备中医医师的问题。
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事实上,这项政策的下发,是对此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进行细化和补充。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
图源:官方网站通知截图
鼓励学习中医,医共体统一管理
扩大基层中医药人员供给
通知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模式,新招录的中医医师由县级中医医院或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人员安排重点向中医馆倾斜。
鼓励县域内愿意长期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依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后到人员短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注册执业。鼓励中医(专长)医师在中医馆内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能够规范操作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人才。
而此前《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中也指出: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和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
推动中医医师向基层流动
统筹二级以上医院中医医师对口帮扶
通知指出:建立健全县级医院中医医师定期到中医馆提供服务机制,完善县域医共体上级医院医疗资源、服务和技术向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共享的长效机制。
落实服务基层制度,中医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1年以上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经历,鼓励其优先在人员短缺的中医馆提供服务。
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统筹安排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中医医师通过中长期派驻、定期坐诊等形式对中医馆进行对口帮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中医馆执业。持续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专家定期到中医馆开展诊疗、带教工作。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未设置中医馆、未配备中医医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台账,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提出解决措施,并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及时督促指导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考试通过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放宽长期服务基层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
通知指出:完善基层中医医师发展政策。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鼓励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中医医师,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医医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晋升高级职称对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对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在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中医馆中医医师倾斜,有效保障中医馆中医医师待遇,提升中医馆岗位吸引力。
可以看出,中医药服务未来将会是国家重点推进的项目之一,在这样的形式下,基层医生不妨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跟上国家政策的脚步,学习专业的中医诊疗知识,来抓住机遇!
《关于深化中医馆建设 加强中医医师配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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